近期,巨人
网络和阿里巴巴的相继上市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
网络经济关注的热潮,其中也自然包括这个不断创造“神话”的新兴产业所处的法律环境的问题。应该说,到目前为止,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阿里巴巴和
淘宝网在其商户发生侵权行为时究竟应否承担连带责任、巨人
网络提供的大量虚拟装备在法律上究竟属于什么性质以及虚拟财产的交易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则,等等关键问题,法律界还都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或者说,繁华的
网络经济大厦目前还是建立在互联网法律的空洞之上,立法者、司法者、行政执法者、产业界、学术界、乃至媒体均任重而道远!
互联网法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更高效的行动,需要更充分的探讨,也需要更多的普法工作。为此,我们在这里选择了近几年我国发生的九例典型互联网案例展开剖析,试图通过这样举案说法的方式告诉大家:目前我国互联网的法制现状是什么样的、还存在哪些问题、您在
网络上的哪些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而哪些行为又是目前我国现有互联网法律明确禁止的。
在案例的选取上,我们着眼于近年来有重大影响又分属不同互联网法律领域的案例,这些案例的裁判可能对我国互联网法律体系今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如:“我国电子商务第一案”、“带头大哥”被拘与炒股博客的法律底线、2007上海特大网银盗窃案、“诺顿”杀毒软件“误杀”风波、BBS给门户网站带来的侵权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是否该为消费者被骗“埋单”、“电子签名法第一案”,等等。
这些案例将陆续刊登在每周日出版的《法制日报周末》第12版上。
该系列案例及点评的作者阿拉木斯是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参与了我国电子商务与IT领域的多项重要法律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专题“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研究”的项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