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莱芜IT资讯网(中关村在线莱芜站)是莱芜地区电脑,硬件,资讯,导购集一体的专业性网站 -> 人民日报 -> 文章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 人民日报 · 最新新闻
· 国际要闻 · 环球视野
· 国际观察 · 法治新闻
· 法治时讯 · 社会与法
· 情感文章 · 科学研究
热门文章
· 替儿子打算
相关文章
· 新生婴儿医院内被冒..
· 一个病人出现两个死..
· 医院B超漏检独臂男婴..
· 医院内慈善募捐箱被..
· 吴邦国前往德阳第一..
· 昨天上午8时25分,上..
医院曾修改病情告知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8-29 18:07:01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证券|基金|数码|时尚|情爱|读书|健康

军事|历史|图片|访谈|深度|探索|招聘
2006年8月3日晚上7点20分左右,赵女士在昌平水箱厂附近的铁路上被火车撞伤,后在被120急救车送医途中死亡。昨日,昌平法院一审认定急救车“舍近求远”,救治行为存在缺陷,判定急救车所属的昌平医院赔偿赵女士家属14万余元。

  家属

  未就近施救致病人死亡

  赵女士是在和丈夫吴某出去遛弯时不慎被撞的。吴某起诉称,事发后,他拨打了急救电话。120赶到现场后,将赵女士抬上急救车。

  吴称,出事地点离昌平医院很近,但急救车却执意将病人送往位于新街口外大街的二炮总医院。途中因为未得到及时施救,导致妻子的病情急剧恶化,不得不转送至沙河医院。因路上耽误时间过久,赵女士未到达沙河医院就已死亡。

  吴及家人认为,昌平医院急救车违反了北京市急救网管理制度,违背了就近救急的施救原则,耽误最佳抢救时间,导致病人很快死亡的后果,遂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60多万元。

  医院

  家属要求去积水潭医院

  昌平医院庭审中否认执意送伤者去二炮总医院,而是按伤者家属要求,欲将伤者送往积水潭医院,后因伤者病情变化就近送往沙河医院抢救。院方还拿出病情告知书,告知书上写有“我要求送往积水潭医院”,并有吴某的签字。

  法院

  医院曾修改病情告知书

  根据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的鉴定,昌平医院事后有修改病情告知书的行为。鉴定虽未认定“积水潭”三字为事后添加,但认定告知书上家属签字及医生签字不符合同一时期形成的特征。此外,经中国科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昌平医院对赵女士的救治行为存在缺陷,不能排除此缺陷与其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昌平医院在转运赵女士的过程中,未遵守就近救急的救治原则,救治行为存在缺陷。此外,昌平医院存在事后修改病情告知书的行为,其行为有过错。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上一篇文章:时间自然地过去了
下一篇文章:被电疗烤成重度烧伤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访问本站表明您同意:本站所有数据与资料、任何广告仅供您谨慎参考,本站不承担您的任何损失和任何法律责任。
邮箱:kefu@bjcp.com 版权所有:国际新闻网 备案编号: 京ICP备02006268号 投诉邮箱:info@bjcp.com